11月9日,学院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试行)》(以下简称学院章程)。党委书记房立群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19人,实到99人。大会由副院长孙成雨主持。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强弓从学院章程的重要作用、框架结构和修订过程三个方面向会议作《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试行)》修订工作的说明及解读。根据省教育厅法规处的修改意见和学院章程修订的工作方案,发展规划处认真部署学院章程修订工作,多轮多方位征求修改意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管理要求,圆满完成此次章程修订工作。

修订后的《学院章程》共八章八十条,八章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第三章功能与教育形式,第四章组织与治理结构,第五章教职工,第六章学生和校友,第七章经费、资产、后勤服务,第八章附则。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章程(试行)》。

最后,副院长孙成雨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学院章程是学院管党治党、依法治校、推进治理的根本制度,是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学院新一轮章程的修订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基本规律,紧密围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学院新章程的形成,必将大力促进学院高质量内涵发展,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水平,对于推动学院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人:夏一铭
审稿人:白谦
责任人:白谦、张强弓
供稿单位:发展规划处